攝像頭直播用戶“日常”被指侵犯隱私

  來源:新京報王飛翔, 李明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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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打開一款名為“360攝像機”的軟件,無論是餐飲店、賓館、公司還是在家中,你的一舉一動都有可能正在“被直播”。近日,一篇標題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鴻祎:別再盯著我們看了》的微信文章讓360旗下直播平臺水滴直播再遭質疑。

攝像頭直播用戶“日常”被指侵犯隱私

12月12日,一家公司正在使用一款由360公司生產(chǎn)的攝像頭。使用者可通過程序控制權限。新京報記者 朱駿 攝

打開一款名為“360攝像機”的軟件,無論是餐飲店、賓館、公司還是在家中,你的一舉一動都有可能正在“被直播”。近日,一篇標題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鴻祎:別再盯著我們看了》的微信文章讓360旗下直播平臺水滴直播再遭質疑。

盡管有人希望通過各種方式宣傳自己,但文中質疑360旗下攝像產(chǎn)品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拍攝視頻放在直播平臺上進行播放,侵犯了個人隱私。對此,360團隊回應稱,是否開啟直播功能,取決于商家自主決定;對于直播的商家,平臺要求張貼提示貼紙以提示顧客,對不按要求設置提示的商家,水滴平臺將強制商家停止直播。

 用戶對直播一事并不知情

12月11日,《一位92年女生致周鴻祎:別再盯著我們看了》一文引發(fā)公眾關注,截至次日下午,該公眾號閱讀量已超過10萬次。文中用探訪的方式,對眾多被360監(jiān)控攝像頭“直播”的用戶進行現(xiàn)場采訪,多名被采訪人當場表示對自己被直播的情況并不知情,并且表示不能接受這種直播行為。一些在餐廳用餐的客人還直接向餐廳的工作人員進行了投訴。

新京報記者登錄“360攝像機”的軟件,點開其中的水滴直播欄目發(fā)現(xiàn),在此平臺上進行直播的北京用戶超過200個,其中商家直播間就有130多家。記者探訪北京部分在水滴直播平臺進行直播的公司和賓館發(fā)現(xiàn),相關商家稱自己花費兩百多元購買過360攝像頭,但對于自己被直播一事并不知情。在淘寶店鋪中,這款360小水滴智能攝像機的價格從99元到368元不等,截至發(fā)稿,月銷售7602筆,已經(jīng)賣出30多萬件。

  360:直播須實名注冊并確認開通

12月12日,360智能攝像機團隊回應稱,水滴平臺上所有直播畫面都是由機主購買小水滴攝像機后自行安裝,并由用戶自主操作分享直播。是否開啟直播功能,完全取決于購買的商家自主決定。如果機主希望將畫面分享給特定人群或是全網(wǎng)用戶,必須用戶實名注冊之后主動登錄賬戶,并“確認開通直播協(xié)議”。

回應稱,對于用戶被直播,360智能攝像機團隊稱部分商家在進行水滴直播時,沒有盡到告知消費者的義務,“360智能攝像機的用戶協(xié)議要求商家開通直播時,需要在直播區(qū)域設置明顯提示,例如張貼提示貼紙,以告知顧客。一旦發(fā)現(xiàn)商家沒有設置明顯提示,水滴直播將有權切斷其直播信號?!?

360團隊表示,水滴平臺一直對用戶提供的直播畫面、圖片和評論進行嚴格的審核,并建有一支將近100人的審核員隊伍,每天24小時對直播內容進行審核把關。

對于360團隊的回應,《一位92年女生致周鴻祎:別再盯著我們看了》一文作者陳菲菲表示,監(jiān)控和直播是兩回事,用戶在公共場所出于安防等需求所設置的監(jiān)控,不等于可以直播和無限度公開,除非征得所有被直播人的同意,或是基于公共安全的考慮,“這份回應依然在回避被直播的事實”。

探訪1

3000人觀看公司日常業(yè)務

記者隨機打開一家公司直播畫面。畫面中,一位領導向前臺員工詢問業(yè)務情況。該女員工表示,今天只邀約到3名客戶。據(jù)其談話內容判斷,該公司將在明天下午舉辦一場晚會,現(xiàn)正邀請客戶參加。不久,隔壁房間傳出工作人員致電客戶的內容,交談內容正是晚會的事情。

記者根據(jù)談話內容,最終在豐臺區(qū)某寫字樓找到了這家公司。

“不可能!”此前畫面中出現(xiàn)的那名女員工迅速反駁道,“我們攝像頭內容只有老板才看得到。”當記者打開相關直播頁面后,該工作人員轉身向領導匯報。

隨后,記者見到了此前在直播畫面中出現(xiàn)過的那位“領導”——關總。據(jù)關總介紹,半年前,他花費1000多元一共在網(wǎng)上購買了六個360攝像頭,實現(xiàn)公司“無死角”監(jiān)控。

“當初裝這個是為了可以隨時隨地查看公司動態(tài)。另外也是為了詳細了解一些客戶來訪情況,作為視頻證據(jù)保存?!标P總說,他沒想到這些內容會在網(wǎng)上直播。事實上,該公司已吸引3000多人次觀看。“這么多人能看到?”關總驚訝地說。當看到記者使用的軟件和他手機中的軟件一樣時,他難以置信似的連連搖頭,“我們被泄露了”。

關總購買的6個攝像頭中有5個是未開啟直播的,而唯一“漏網(wǎng)”的正是吸引了3000多網(wǎng)友圍觀的畫面。至于為何會被直播,關總表示并不清楚,“可能是我哪次操作時按錯了?!?

在該公司直播設置中,置頂著“攝像機成為直播臺,你就是公眾人物”的字樣。

隨后他對正在直播的攝像頭點擊了“關閉直播”的選項。在點擊之前,系統(tǒng)彈出提示“是否不再給大家看您的攝像機?”

  探訪2

  賓館直播 開房者清晰可見

“還有空房嗎?”

“只有標間了?!?2月12日上午,記者在水滴直播看到某賓館直播畫面時傳出這樣一段實時對話。畫面中,入住者面貌特征清晰可辨。從11點到13點,該賓館一共入住了3人,另有一人辦理退房。

隨后記者根據(jù)直播定位找到了這家位于豐臺區(qū)的賓館。賓館負責人表示對于直播自己并不知情。

“我們這個是跟派出所聯(lián)網(wǎng)的,其他人能不能看到我們不清楚。”該賓館的一位女性負責人介紹。據(jù)了解,這個攝像頭已經(jīng)安裝一年多,對于為何會開通直播,該賓館負責人表示無可奉告?!拔覀儊淼亩际钦?jīng)客人,怎么能說侵犯隱私呢?!必撠熑苏f。但她得知直播可以通過選擇關閉后,迅速點擊了停止直播選項。

“如果我知道自己被直播了肯定不會選擇這家賓館,”一名不愿具名的住宿者表示,“正經(jīng)人就不需要保護隱私了嗎?”該住宿者稱再入住賓館時會留意是否有類似直播視頻。

■ 聲音

未經(jīng)同意公布他人活動涉嫌侵權

北京安杰(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潘翔律師表示,商戶和直播平臺未經(jīng)他人同意而公布他人活動和行為的視頻,涉嫌侵犯公民隱私權,也會帶來安全隱患,是涉嫌侵權的違法行為。商戶在經(jīng)營場所單方張貼直播告示,并不等于取得了消費者的同意,商戶和直播平臺不能以此為由抗辯免責。

潘翔律師強調,商戶在商業(yè)經(jīng)營場所和消費者的消費場所安裝監(jiān)控攝像頭,不能無約束、無限制地以直播方式收集、公開、使用消費者的消費活動信息。商戶收集、利用、公開消費者的任何信息,應當僅限于與消費活動有關的用途且應事前征得消費者的明確同意,不能超出法律的邊界和侵犯他人隱私權,不能違背公序良俗。監(jiān)管部門應該對此作出明確的制度規(guī)定。

  公共領域中的個人行為不屬隱私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則認為,互聯(lián)網(wǎng)攝像頭直播到底侵不侵害隱私權不能一概而論,一定要結合具體事件進行分析,綜合來看?!霸陔[私權領域,人們有認識誤區(qū),有人認為隱私權是絕對權利,任何人不得隨便用,這句話是有問題的?!敝煳”硎荆[私權雖然是絕對權,但當事人是可以處置的,只是界限比較模糊。“個人信息、個人行為信息和個人隱私,不是一回事。個人隱私如果經(jīng)過本人同意,可以授權別人使用,還有一些公共領域中個人的行為,它們嚴格意義上不屬于隱私范疇?!?

(編輯:鳴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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