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大廳”為什么成了“好處費大廳”

  來源:新京報思凝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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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8月16日,湖南省紀委湖南省監(jiān)察廳官方網站“三湘風紀網”曝光了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百人窩案”——抵押、預告、交易等多個業(yè)務環(huán)節(jié),均存在工作人員與中介聯(lián)手收取辦事市民“好處費”的現(xiàn)象,“誰拿錢、誰就優(yōu)先辦,誰拿錢多、誰就最快辦”。甚至因未收到“好處費”,就把辦好的證件拖到最后期限才發(fā)給辦事市民。
          涉案人員的“權力”并不大,而他們卻把這點“微權力”用到了極致,足見權力尋租無孔不入。

8月16日,湖南省紀委湖南省監(jiān)察廳官方網站“三湘風紀網”曝光了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百人窩案”——抵押、預告、交易等多個業(yè)務環(huán)節(jié),均存在工作人員與中介聯(lián)手收取辦事市民“好處費”的現(xiàn)象,“誰拿錢、誰就優(yōu)先辦,誰拿錢多、誰就最快辦”。甚至因未收到“好處費”,就把辦好的證件拖到最后期限才發(fā)給辦事市民。

所謂“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設卡,工作人員齊上陣”,2016年9月中心成立以來,不到一年時間,竟然有100多人涉案其中。這哪里還是“便民大廳”,簡直成了權錢交易的“好處費大廳”。

不動產登記是對公眾房產、土地等物權的認證,涉及數(shù)額一般較大,對于很多人來說,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且受到政策、價格等方面影響,確權登記時間往往也非常關鍵,以最快速度為公眾辦理業(yè)務,本是不動產登記人員的應盡職責,也是設立便民大廳的初衷所在。

但是公眾看來的“職責”,涉案的工作人員卻視為“權力”。這一紙認證越重要、公眾越著急,這種“權力”就越容易套現(xiàn)。其實,涉案人員的“權力”并不大,他們能支配的不過就是一定時限內前后的辦事順序,而他們卻把這點“微權力”用到了極致。

百余人涉案,既有領導,又有基層工作人員甚至是臨時工,足見這種“權力尋租”思維影響之廣泛,甚至已經成為整個登記中心的“共識”。而且,當大家都這么干時,身在其中就會產生了“不撈白不撈”的跟風心態(tài)和“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反正大家都是一根繩上的螞蚱。這種心態(tài)的可怕之處在于,一旦達成這樣的“共識”,便會形成循環(huán)下降的惡性生態(tài)。除非有外力強力制止,否則靠內部凈化幾乎難以扭轉。

牽出這“一窩鼠”的是一封群眾的檢舉信,當?shù)丶o檢部門根據(jù)檢舉,與媒體、公安機關聯(lián)合暗訪,面對證據(jù)對方無可辯駁。監(jiān)督部門的主動作為值得肯定,而登記中心主管部門的失察之責也一目了然。

一些便民服務窗口排長隊、遭吐槽的新聞屢見報端,其中除了這種為撈錢故意拖慢辦事節(jié)奏的問題外,相關公共服務供給不足也是重要原因。隨著確權登記需求的增長,不動產登記中心作為服務提供者,理應重視公眾的體驗,著力解決供需矛盾。合理分配人力、優(yōu)化再造流程、利用互聯(lián)網+等等,可挖潛的地方太多了,關鍵就在于把自己看作是“官老爺”還是“服務者”,思維起點決定了行動的方向。
                  編輯:紅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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