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后想找關系落戶,遇騙3.5萬打水漂

  來源:現(xiàn)代快報楊維斌,朱天璇,陶維洲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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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年2月開始,南京實行積分落戶政策。小陳在南京打拼多年,買了小房子,但想把戶口落下來很難。他打聽到朋友有個熟人,有關系能搞定戶口的事,于是求助。結果,他花了3.5萬元后發(fā)現(xiàn),對方就是個騙子。

今年2月開始,南京實行積分落戶政策。小陳在南京打拼多年,買了小房子,但想把戶口落下來很難。他打聽到朋友有個熟人,有關系能搞定戶口的事,于是求助。結果,他花了3.5萬元后發(fā)現(xiàn),對方就是個騙子。

6月28日,小陳來到玄武公安分局梅園新村警務工作服務站報警,稱被騙了錢。小陳是外地人,在南京買了房。對照積分落戶政策算了又算,他感覺很難積夠分落戶。今年5月,他聽說朋友的熟人宋某能幫忙搞定戶口,便添加對方的微信尋求幫助。宋某自稱認識在政府部門工作的人,能幫小陳落戶,但要手續(xù)費。小陳通過微信轉(zhuǎn)賬3萬元給宋某。

過了半個月,小陳問事情進展。宋某稱,現(xiàn)在查得嚴,還要再疏通關系。小陳又轉(zhuǎn)了5000元給宋某。時間一天天過去,宋某卻沒有答復,還在微信上將小陳拉黑,電話也不接。小陳知道遇到了騙子,向警方求助。民警將宋某抓獲,宋某交代,他根本沒有所謂的關系,收了3.5萬元后便去賭博,錢已揮霍殆盡。宋某因涉嫌詐騙被刑拘,此案仍在調(diào)查之中。

警方提醒,新政策有個過渡期。2月1日前在南京購房的,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只要交易已經(jīng)備案或辦理了不動產(chǎn)證(房產(chǎn)證),在明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購房入戶"政策落戶南京;在2月1日前購買二手房的,只要交易已經(jīng)備案或辦理了不動產(chǎn)證(房產(chǎn)證)的,今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購房入戶"政策落戶南京。

(編輯: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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