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判定酒駕、醉駕的標準更嚴了”的消息引發(fā)網友關注。對此,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解放日報等進行了辟謠與回應。
據解放日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該說法系誤讀,相關國家標準的調整并不涉及公安交警對酒駕醉駕違法的判定閾值。
近日,酒駕最新檢驗標準發(fā)布,將于明年3月1日起實施。酒駕判定下限由50mg/100ml調整為20mg/100ml,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就屬于醉駕。一些自媒體據此作出結論“對酒駕醉駕判定標準更嚴了”。
上?,F行的酒駕、醉駕認定標準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超過20mg/100ml,醉駕標準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達到及超過80mg/100ml,與新標準一致,不存在“新標準更嚴”之說。
12月8日,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針對相關標準的誤讀及對公眾造成的困惑進行說明。實際上,《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檢驗》(GB/T 42430—2023)規(guī)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檢驗方法,是實驗室定性和定量分析評價及質量控制的依據,不涉及“酒駕”“醉駕”的判定閾值。
綜合上述信息,相關國家標準的調整,并不影響現在公安交警在執(zhí)法過程中對酒駕、醉駕的認定標準。
(編輯:月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