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帶“賭”,判刑兩年罰金五萬

  來源:法治日報王春,陳璐萍,高超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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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很多網絡主播吸金能力驚人,有的靠打賞,有的靠帶貨,合法合規(guī)無可厚非,然而,有人卻想借此發(fā)“橫財”,直播帶“賭”,結果悲劇。近日,經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qū)人民檢察院提

很多網絡主播吸金能力驚人,有的靠打賞,有的靠帶貨,合法合規(guī)無可厚非,然而,有人卻想借此發(fā)“橫財”,直播帶“賭”,結果悲劇。近日,經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某平臺主播何某某因在直播間推廣網絡賭博平臺,誘導粉絲參與賭博,被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主播何某某原為某直播平臺的體育賽事主播,經常直播球類比賽,由于講解風格新穎,擁有一批自己的粉絲。2019年9月,何某某收到微信好友私信,詢問其是否愿意做賭博網站代理,并以其下線賭客在平臺賭博輸錢的一定比例作為傭金進行誘惑。在利益面前何某某同意了,并在直播間和粉絲群推廣賭博網站鏈接。

“還在猶豫的粉絲別錯過機會”“跟著主播推薦買球隊容易贏”,在主播的語言引導和粉絲的熱烈討論下,許多網友一進直播間和粉絲群就跟著興奮起來,不自覺地點擊主播推送的賭博網站鏈接,注冊會員并不停下注。這些鏈接,實際上就是境外網絡賭博平臺,想讓你輸光家產,就絕不會給你留一毛。

“他們明面上是在直播體育比賽,私下里卻為賭博行為‘引流’。”承辦檢察官毛祎瑋說。何某某在直播過程中,自我包裝為賭球高手,對比賽結果預測準確率高,誘導觀眾在賭博平臺注冊會員充值參賭。平臺提供體育、電競、棋牌、彩票等多種賭博項目。何某某交代,除實時類比賽外,其他的賭博項目輸贏均可由平臺進行操控,其主要通過和賭博網站合作,引流發(fā)展會員,根據會員用戶賭博輸錢金額乘一定比例再扣除手續(xù)費的方式獲利。截至案發(fā),何某某共發(fā)展了下線用戶140人,代理賬號賺取傭金共計26余萬元。

直播間賭博是網絡賭博的一種新型方式,因網絡直播具有傳播速度快、受眾范圍廣等特點,直播間涉賭往往參賭人數多、涉案金額大,社會影響面和危害性極大。用戶一旦參與其中就很有可能會“上頭”,例如,鐘先生從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短短3個月就累計充值80萬元,損失慘重。

毛祎瑋表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作為直播從業(yè)者,必須嚴格規(guī)范自身行為,擔任網絡賭博平臺代理、引誘網友走上賭博不歸路,這種行為已涉嫌犯罪,將受到法律嚴懲;作為消費者,觀看網絡直播時要提高警惕,切勿點擊不明鏈接,不要因一時誘惑喪失理智,被賭博等違法犯罪“收割”錢財。

(編輯:映雪 )


網絡直播帶“賭”,判刑兩年罰金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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