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講堂:“語文”一詞從何而來?

  來源:國學網(wǎng)王本華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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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最早被冠名為“語文”的小學課本(195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葉圣陶是“語文”一詞的創(chuàng)始人編研一體,學術立社,此則人民教育出版社作為具有出版資質的國家級課程教材研
 

       最早被冠名為“語文”的小學課本(195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葉圣陶是“語文”一詞的創(chuàng)始人

編研一體,學術立社,此則人民教育出版社作為具有出版資質的國家級課程教材研究單位堅守60多年之信念。201012月,人教社申請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百年教科書整理與研究”終獲批準(課題批準號:10&ZD095),數(shù)百名編輯人員與國內相關高校、科研院所的學者共預其事。廓清百年教科書發(fā)展之軌跡,探尋近代以來吾國中小學課程、教材演變之規(guī)律,功在當下,利澤久遠。

所有受過初等教育以上的人對語文課本和語文課無疑都印象深刻。但要說清楚“語文”一詞究為何意,恐怕就難有一致的答案,至于“語文”從何而來,恐怕除語文教育方家,他人未必知曉。

我們可能想當然地會以為“語文”一詞歷史上早就存在了,其實不然。我國傳統(tǒng)上確實有“語文學”,但那是文字學、音韻學、訓詁學等偏重于從文獻角度研究語言文字的學科。“語文”作為一個學科的名稱,遲遲沒有單獨出現(xiàn)。大家熟知的權威性工具書——《辭源》《辭海》,先后編纂于1908年和 1915年,都未收“語文”這一詞條,直到1999年《辭?!沸抻啎r,“語文”仍然無緣進入。

那么,“語文”一詞究竟源于何時,取自何義呢?

與傳統(tǒng)語文教育剝離

與其他學科相比,我國傳統(tǒng)語文教學的歷史最長。從公元前6世紀春秋末期(孔子是中國教學的第一人,教授的詩、書、禮等,與語文教學有密切關系,所謂“不學《詩》,無以言”)開始,直至19世紀末開辦新學堂止,前后不下兩千五百多年。在這悠久的歷史中,沒有“語文”這個概念,也沒有專門的語文教材?!度纸?jīng)》、《百家姓》、《千字文》基本上成了孩童的啟蒙讀物,然后就開始教學以“四書五經(jīng)”為主的經(jīng)學讀本,進行一定程度的讀寫訓練。張志公先生在其《傳統(tǒng)語文教育初探·引言》將其概括為三個階段:“開頭是啟蒙階段,以識字教育為中心;其次是讀寫的基礎訓練;第三是閱讀訓練和作文訓練。”

清朝末年西學東漸,廢除科舉,興辦新學堂,以讀經(jīng)講經(jīng)為要義的傳統(tǒng)語文教學開始有了波瀾。

先是民間學者受資產(chǎn)階級改良主義教育思想的影響,在第一次白話文運動的推動下,藉由逐漸傳入中國的語法理論和課程理論,開始借鑒外國的經(jīng)驗,嘗試編寫新的蒙學語文教材。1897年,南洋公學外院師范生陳懋治、杜嗣程、沈叔逵等編著的《蒙學課本》堪稱開山之作。

緊接著,戊戌變法雖然以失敗告終,但受到學習西方、提倡科學文化的沖擊,面對八國聯(lián)軍侵華的巨大創(chuàng)痛,清政府逐漸認識到“興學育才,實為當今急務”,開始廢科舉,興新學,重新厘定教育宗旨,改革教育。1902年制定的《欽定學堂章程》(壬寅學制)和1904年頒布的《奏定學堂標準》(癸卯學制),就是這次改革的產(chǎn)物,從中也可以看到語文教育的新發(fā)展。前者規(guī)定:蒙學堂設有字課、習字、讀經(jīng);小學堂中的尋常小學堂設有讀經(jīng)、作文、習字,高等小學堂在此基礎上加設讀古文詞;中學堂設有讀經(jīng)、詞章。后者規(guī)定:初等小學堂設有讀經(jīng)講經(jīng)、中國文字(識字、讀文、作文);高等小學堂設有讀經(jīng)講經(jīng)、中國文學(包括讀文、作文、寫字、習官話);中學設有讀經(jīng)講經(jīng)、中國文學(讀文、作文、寫字、中國古今文章流別及文風盛衰等)。我們從這兩個學制的規(guī)定中可以看出:《欽定學堂章程》將字課、習字、作文、讀古文詞等與讀經(jīng)剝離開來,單獨設課,賦予了語文教學與傳統(tǒng)不同的新的現(xiàn)代意義;特別是《奏定學堂標準》分為讀經(jīng)講經(jīng)與中國文字或讀經(jīng)講經(jīng)與中國文學兩大課程,既是精細化的剝離,更為語文教育的學科化發(fā)展奠定了基礎。

初具科學化的“國文”課程

時間推移至民國時期,這是思想大發(fā)展、文化大變革的時代,語文教育開始逐漸脫離封建教育的樊籠,往科學化方向邁進。

191110月中華民國成立初期,政府在教育上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將清政府的學部改為教育部,將小學堂改為小學校,禁止使用清學部頒行的教科書,在課程上廢除了‘讀經(jīng)講經(jīng)’科,等等。在教育改革觀念的推動下,語文學科也有了統(tǒng)一的稱名,小學和中學統(tǒng)稱為“國文”,但是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有別。1912年制訂的《小學校教責及課程表》對國文科的規(guī)定是:

國文要旨,在使兒童學習普通語言文字,養(yǎng)成發(fā)表思想之能力,兼以啟發(fā)其智德。

初等小學校,首宜正其發(fā)音,使知簡單文字之讀法、書法、作法,漸授以日用文章,并使練習語言。

高等小學校,首宜依前項教授漸及普通文之讀法、書法、作法,并使練習語言。

1912年的《中學校令施行規(guī)則》則規(guī)定:

國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語言文字,能自由發(fā)表思想,并使略解高深文字,涵養(yǎng)文學之興趣,兼以啟發(fā)其智德。

國文宜首授以近世文,漸及于近古文,并文字源流、文法要略,及文學史之大概,使作實用簡易之文,兼課習字。

這個時期,中小學雖未涉及“白話”“國語”一類的概念,但都提到“普通語言文字”,昭示著語文學科正在擺脫文言的桎梏,更加貼近生活、貼近語言使用的實際。

“國語”登場

在歷史推演中,更大的改革浪潮在向語文襲來,這就是由新文化運動引領的白話文堂而皇之地成為語文教學的重要甚至主要內容。

1919年五四新文化運動,對于改革中小學的國文教學居功至偉。蔡元培、胡適、黎錦熙、葉圣陶等大家紛紛撰文,提出改革國文教學的主張,主要集中在:在語文形式方面,主張言文一致和國語統(tǒng)一,提倡白話文,推行國語;在內容方面,主張科學和民主的教育思想,提倡個性解放。在改革浪潮的推動下,為了強化國語教育理念,1920年北洋政府訓令,將小學一、二年級“國文”改為“國語”(后小學各年級均改為“國語”),并通令自1922年以后,國民小學各種教材一律改為語體文。我們從1923年頒布的《中小學課程標準綱要》中規(guī)定的課程原則和課程內容中便可以看到這種改變帶來的可喜變化:小學用白話文取代文言文,實現(xiàn)了言文一致,融進了較多童話、笑話、兒歌、謎語、故事、演說、專輯、劇本等通俗易懂、便于學習的語文內容;初中文言、白話混合教學,逐步加大文言教學的比例,要求能讀普通參考書報,欣賞淺近文學作品,作文教學則涵蓋了作文與筆記、文法討論、演說與辯論三方面內容;高中分公共必修(稱國語)和文科必修(高三,稱國文)——相當于現(xiàn)在意義的必修和選修,必修主要讀一般古典文學作品和文言文,培養(yǎng)欣賞中國文學名著的能力,并要求練習用文言寫作,選修主要是文字學和文學概論的內容。這些變化,應該說是現(xiàn)代意義的語文教學的雛形。

之后的國民黨統(tǒng)治時期和革命根據(jù)地時期,都沿用了小學“國語”、中學“國文”的稱名。

葉圣陶創(chuàng)始“語文”新名稱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政治、經(jīng)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走上了新的發(fā)展道路,與上層建筑關系密切的語文教育也面臨著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需要。恰逢此時,時任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主任的葉圣陶先生提出了“語文”這個新概念。

19498月,葉老主持草擬《小學語文課程標準》及《中學語文課程標準》時,第一次使用“語文”作為學科名稱,用來取代當時在小學稱為“國語”、在中學稱為“國文”的課程。1950年,由國家出版總署編審局編寫出版全國統(tǒng)一使用的中小學課本時,統(tǒng)一名為“語文”,并在初中語文教材的“編輯大意”里作了如下說明(小學教材中也有大致相同的陳述):

說出來的是語言,寫出來的是文章,文章依據(jù)語言,“語”和“文”是分不開的。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話、說話、閱讀、寫作四項。因此,這套課本不再用“國文”或“國語”的舊名稱,改稱“語文課本”。

196421日,葉老在給友人的信中進一步回憶了“語文”的由來:

“語文”一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選用中小學課本之時。前此中學稱“國文”,小學稱“國語”,至是乃統(tǒng)而一之。彼時同人之意,以為口頭為“語”,書面為“文”,文本于語,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見此學科“聽”“說”“讀”“寫”宜并重,誦習課本,練習作文,固為讀寫之事,而茍忽于聽說,不注意訓練,則讀寫之成效亦將減損。原意如是,茲承詢及,特以奉告。其后有人釋為“語言”“文字”,有人釋為“語言”“文學”,皆非立此名之原意。

自此,語文學科在中國開始有了確定的學科名稱,而從上述的引用看,它在當時至少包含以下兩層含義:“語”是指口頭語言,“文”是指書面語言,因此語文教學應該重在語言的訓練;語言訓練不能偏廢,應該是聽、說、讀、寫四項并重,使之相輔相成,互相促進。

當然,這樣的認識并不是被廣泛認可的,即以《現(xiàn)代漢語詞典》解釋為例,就可以看出人們的認識遠遠沒有統(tǒng)一。

前邊說過,《辭源》《辭?!范嘉词珍浽撛~,我們能查到的較早收錄“語文”一詞的是1965年出版的《現(xiàn)代漢語詞典》試用本,解釋為:“1.語言和文字:~程度(指閱讀、寫作等能力)。2.語言和文學?!贝撕?/span>1978年第1版、1983年第2版,義項1相同,義項2直接解釋為“語言和文學的簡稱”;自1996年第3版起,義項2徑釋為“語言和文學”,并增例證“中學~課本”?!罢Z言和文學”果真是“語文”這一課程的本質內涵或唯一內涵嗎?辭典編纂者恐怕要三思。

其實,這一術語一經(jīng)問世,就引起了曠日持久的爭論:語言文字、語言文學、語言文章、語言文化,是對課程內涵的爭論;思想性、工具性、思想性和工具性并重、工具性和人文性統(tǒng)一,是對課程性質的爭論。凡此種種,既反映了人文學科本身的模糊性,也顯示出對學科本身的研究還亟待加強。

            (王本華 本文作者供職于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學語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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