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成員移出群聊 群主被告 賠付10000元

  來源:中國經濟網2019-06-13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被告,賠付10000元!網友慌了 近日,一則#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的消息引發(fā)討論!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被告,賠付10000元
       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被告,賠付10000元!網友慌了

近日,一則#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的消息引發(fā)討論!

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被告,賠付10000元

      將成員移出群聊 群主被告 賠付10000元 網友慌了

據媒體報道,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庭長因將微信群成員移出群聊成被告,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柳某某與劉某某一般人格權糾紛民事裁定書”披露了這一案件。

        將成員移出群聊 群主被告 賠付10000元 網友慌了
        將成員移出群聊 群主被告 賠付10000元 網友慌了

該裁定書顯示,原告柳某某與被告劉某某人格權糾紛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2日立案。

柳某某訴稱,原告在微信群“訴訟服務群”內發(fā)言時,被該微信群群主劉某某移出群聊,至今無法進入該群。請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請原告進入微信群“訴訟服務群”、被告連續(xù)三天在該微信群內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平度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因被告劉某某系該院立案庭庭長,該院不宜行使管轄權。報請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平度市人民法院報請指定管轄的理由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萊西市人民法院審理。本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將成員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一事也引發(fā)網友討論,有網友慌了

@二十一畫信仰 :千萬別得罪學法的

@CFang濤 :嚇得我把群主轉讓。。。

@自杯男孩:原告起碼是一個法律意識極強的律師

不少網友好奇群里到底說了什么,為什么被移出群聊?

@司徒斕曦:想知道他說了什么?又為什么被踢出群的

@愛吃薄荷糖的蝴蝶:原因是什么?為啥被踢出群?公布這個原因有助于分析結果

還有網友開始劃重點,此案與眾不同

@彭大石:重點是:訴訟服務群,圈出來

@天涯不遠花開再見:眼小的我?guī)湍銈兛戳恕?,法院庭長是群主。2,訴訟服務群。

網友紛紛表示,期待后續(xù)

@苦滯 :等后續(xù) 感覺這個新聞講得不清不楚的[吃瓜]反正我只是個吃瓜群眾

誰建群誰負責!多名群主被拘這年頭,當個群主有風險!近來,已有多名群主因疏于對群的管理以及群內不當言論被處理。男子因在微信群辱罵交警被拘

安徽阜陽界首市男子楊某,因不滿交警夜晚查酒駕,在自建微信群中發(fā)布“他們傻X嗎”等侮辱性言語,被當?shù)鼐揭陨嫦訉め呑淌滦姓辛粑迦铡?

利用微信群賭博,群主被判刑

遼寧阜新市的董某建立了一個微信群,并組織40余人以發(fā)紅包的形式進行賭博,從中抽取紅利。法院經審理后,判處主犯董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為什么群主要被罰?

答案就是

群主在微信群中是有監(jiān)督職責的

1、微信群主的監(jiān)管職責

群主作為群的管理者和權力的擁有者,當然負有監(jiān)管職責。群主應規(guī)范群聊行為,維護群聊內容的非違法性。對于群員發(fā)布的違法內容,群主應予警告,直至將該群員移出群聊。

2、群主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群主如及時制止群員發(fā)布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則不會因存在過錯而與發(fā)布不當內容的群員承擔民事責任。否則,就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治安處罰:對群員發(fā)布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內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監(jiān)管職責,則有可能面臨共同的治安處罰。

刑事責任:對群員涉嫌犯罪的行為,如果不行使監(jiān)管職責,放任群員違法犯罪,在主觀上,有可能構成間接故意,從而與涉罪群員構成共同犯罪。所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發(fā)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tài)度。
                   (編輯:紅研)


    CCTV我愛你中華《商企匯》欄目組,315記者攝影家網誠招全國各地業(yè)務宣傳員,攝影業(yè)務團隊合作,主推誠信單位、增加品牌效應。可在省地市設攝影基地與欄目組宣傳中心。欄目主播平臺CCTV我愛你中華網絡電視頻道,同時和CCTV7CCTV14、CCTV3CCTV2等頻道都有欄目合作。315記者攝影家網可在各省、地市設分站歡迎懂新聞網絡,有資源的朋友合作加盟、一起為社會傳播正能量。咨詢電話;010-89456159  QQ:1062421792 微信:15011204522
    將成員移出群聊 群主被告 賠付10000元

 
[責任編輯: 315xwsy_susan]

免責聲明:

1、本網內容凡注明"來源:315記者攝影家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資料,版權均屬315記者攝影家網所有,轉載、下載須通知本網授權,不得商用,在轉載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315記者攝影家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文系本網編輯轉載,轉載出于研究學習之目的,為北京正念正心國學文化研究院藝術學研究、宗教學研究、教育學研究、文學研究、新聞學與傳播學研究、考古學研究的研究員研究學習,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涉及作品、圖片等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作者看到后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