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年搶奪公交車方向盤 落戶上海被一票否決

  來源:東方新聞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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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4日,浦東發(fā)生一起搶奪公交車方向盤事件。乘客梁某某因未及時下車導致坐過站,與公交車司機爭吵要求下車未果后,強行拽拉方向盤,致使行駛中的公交車失控,撞擊同向行駛的電力公司工程車。梁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于去年12月13日被浦東檢察院批準逮捕。

最新消息,

該乘客因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

她的落戶被取消了!

落戶涉刑案一票否決

新民晚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外省市人員申請上海戶口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通過勞動部門,如人才引進、居轉戶、留學人才落戶等,另一種是通過公安部門,如結婚、隨遷等。但無論哪種途徑,只要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就一票否決。

2018年12月4日的警方通報

12月4日9時許,一輛783路公交車沿張楊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張楊路居家橋路站臺,司機打開后門,待乘客下車后就把門關了。之后,司機聽見車廂后部有一女子喊叫,司機便再次打開后門。據(jù)車內(nèi)監(jiān)控顯示,女子右手持傘站于門前,但未下車,并面向公交車司機方向說話,4秒后,車門關閉。第二次關門后,女子再次示意要下車,車門于3秒后又一次打開,但女子仍未下車,并再次面向公交車司機說話。持續(xù)10余秒后,車門關閉車輛啟動。

車輛啟動后,女乘客從車廂中部快速走至司機身旁,與司機發(fā)生言語爭執(zhí),同時右手握住方向盤,與司機爭奪方向盤。在此過程中,公交車明顯向左偏移并撞到左側車道的一輛電力公司工程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公交車內(nèi)無人受傷。


當天,在事發(fā)現(xiàn)場可以看到,783公交車車頭左側有碰擦痕跡,電力搶險車輛右側車門嚴重凹陷,事故發(fā)生后,民警接報趕赴現(xiàn)場,將肇事女乘客控制住。

到案后,這名女子梁某某供述稱,因當時與司機爭吵,所以司機兩次開門她都沒有下車。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不顧他人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chǎn)安全,拉拽正在行駛中的公共汽車方向盤,致使車輛失控,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已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批準逮捕。

檢察官介紹案情

浦東新區(qū)人民檢察院金檢察官介紹:被告人梁某坐公交車的時候,因為自身原因錯過了下車的時機,這個時候公交車的車門已經(jīng)關閉了,她要求司機再次打開車門,這時候司機給她打開了車門。但是第一次打開的時候,梁某覺得公交車司機言語不當,所以她沒下車,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在這個過程當中,司機第二次打開了車門,這一段打開車門的時間大概有十幾秒鐘,如果梁某要下車的話是完全可以下車的,但是她一直覺得司機言語中對她有不當?shù)男袨?,所以她還是沒有下車,然后雙方發(fā)生了爭執(zhí)。

“其實梁某有兩次機會可以下車離開,避免沖突擴大,但是沖動之下,她竟到駕駛室拉拽方向盤,造成公交車失控。”

檢察官介紹:“這時候梁某心里覺得非常地氣憤,她就跑到駕駛室旁邊,一把抓過了方向盤,拉拽了方向盤。這時候造成車輛失控,撞向了左側的電力工程車,兩輛車發(fā)生物損?!?

“提審犯罪嫌疑人梁某的時候,她供述說:如果沒有什么意外情況,她再過幾個月就可以在上海落戶。但是因為現(xiàn)在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她這個落戶肯定已經(jīng)取消了?!?

“梁某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的后果,但是她還是置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chǎn)安全于不顧,實施了拉拽公交車方向盤的行為。她的行為雖然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但是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經(jīng)觸犯了刑法第114條的規(guī)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在今年一月發(fā)布了指導意見,對于此類危害安全駕駛的行為,進行了明確的性質認定,并且要求對此類行為從嚴依法懲處?!?

(編輯: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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